1、报废机动车定义: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和机动车所有人自愿作报废处理的机动车。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定义: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
3、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4、机动车报废后必须应当就近送交有资质的报废汽车企业进行处理。
5、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